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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第一议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6

    4月23日中午,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在明辨楼113召开4月份支委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委员梁少萍、宣传委员潘惠苹出席,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党支部书记张志霞,党务小组负责人张芝乐列席。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韩治国主持。

    作为第一议题,韩治国组织全体参会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条例。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推进高校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下来,潘惠苹针对落实省委教育工委与学校党委相关学习安排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参会成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商议。梁少萍对近阶段党总支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参会成员进行讨论商定。

    最后,参会成员还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党内法规六进、2021年的党员发展、微党课拍摄、“学习身边榜样”党建微视频征集等近期工作开展进行了商议。(撰稿:潘惠苹  摄影:党务小组)

    图为韩治国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图为潘惠苹针对“党内法规六进”进行专项安排

    图为梁少萍在汇报近期党务工作安排